前言:商标续展
商标续展可以提前12个月来办理,当一个商标有效期快到了的时候,需要继续使用的,商家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逾期不办理的,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。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商标蕞后一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。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注销注册商标。
商标续展期限:注册商标在前12个月和后6个月内已经期满,需要继续使用的,注册人应当在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宽限期为可以批准六个月。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商标蕞后一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。商标续展的官方费用为500元,续展费为750元。
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,商标续展可以在期满前12个月内提出。12个月内忘记办理续展的,还有6个月的宽限期,续展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;续展期满未提交续展申请的,该商标将被注销,注册商标期限为10年。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需要续展的,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;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,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。在宽限期内未提出申请的,该注册商标予以注销。商标局审查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后,应当发给《商标续展证书》,不得再发给《商标注册证》。原《商标注册证》应当与《商标续展证》一并使用。根据2013年修订的《商标法》,注册商标在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,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可给予六个月宽限期。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商标蕞后一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。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,该注册商标将注销。